日前,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联合发布《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办法共10条,以下简称“氢能10条”),从投资落户、研发机构认定、加氢站建设运营、资金配套、风险投资等7个环节对氢能产业给予全方位扶持。其中,新建立的氢能企业或研发机构重大项目可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最高给予1亿元奖励,支持力度目前全国最大。
投资落户奖励
对新建立的氢能企业或研发机构重大项目,按项目投资协议、备案及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竣工投产或平台运营。
注:同一企业按差额补足方式最高奖励1亿元。
研发机构认定扶持
注:每家机构最高资助1000万元。
加氢站建设补贴
对日加氢能力350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给予建设补贴,加氢站建设补贴按以下标准进行。
加氢站运营补贴
据电池中国网了解,目前国内氢燃料电池汽车的加氢成本在30元至70元/公斤不等,相比汽油、天然气及电动汽车充电仍不便宜,另外由于加氢站匮乏,加氢不方便,严重影响了消费者对氢燃料电池汽车的热情。对加氢站建设,尤其是加氢进行补贴,将使消费者受益,有望激发消费者对于氢燃料电池汽车的热情和购买欲望。
氢燃料电池汽车作为未来氢能最重要的应用终端之一,以氢燃料电池汽车为代表的氢能应用示范是打开市场大门,推动产业成熟的重要路径。
“氢能10条”还对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获得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的,分别按照资助金额的100%、70%、50%给予资金配套支持,最高分别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
此外,对氢能企业或机构通过商业银行或融资担保的方式获得的用于生产或研发的银行贷款,根据银行贷款合同及利息回单证明,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为限按该笔贷款应付利息总额的50%给予补助,每年每家企业最高可获补贴500万元,补贴期3年。
对首次获得风险投资机构投资的种子期、初创期的氢能企业,按实际获得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
据电池中国网了解,黄埔区作为新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区、广东省燃料电池汽车运营示范区,近年来氢能产业发展较快,现已形成了有核心环节产业化项目建成、院士工作站落户、加氢站建成、氢燃料电池物流专用车辆运营、下一轮项目储备等格局。“氢能10条”的颁布,旨在从抢占新能源产业布局的战略高度,在政策层面将氢能产业确立为该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吸引全国氢能产业链优秀企业或项目落户该地,推动氢能产业快速发展。
据悉,与国内其他地区已出台的扶持政策相比,“氢能10条”主要特点为:
一是综合扶持力度最大,在扶持计算比例、封顶金额等方面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地区,扶持条件的设置也简便可行;
二是实现全产业链扶持,从氢能生产企业、研发及检验检测机构、行业协会、产业园到加氢站等环节均予以扶持。
值得注意的是,该文件在征求意见稿阶段就吸引了众多企业的关注。据参与该政策征求意见过程的该区氢能企业鸿基创能首席执行官邹渝泉透露,“自打‘氢能10条’第一稿出来,上门寻求合作的企业可以说是几何级增长。”不过,“氢能10条”最重要的应该是在通过示范运营和政策扶持鼓励,加快氢能核心技术创新突破,降低氢能使用成本,健全氢能产业链条,真正推动产业成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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